近年来,喀什地委巡察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不动摇,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助力脱贫攻坚作为落实“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察的具体实践,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推动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握监督重点。科学制定地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巡察监督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目标和“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扎实推动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有效促进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始终把脱贫攻坚列入巡察监督重要任务,统筹谋划、优先安排,开展常规巡察102轮次,紧盯468个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巡察,压实责任;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18轮次,紧盯脱贫任务重,89个深度贫困乡镇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16轮次,紧盯脱贫攻坚工作相对薄弱、存在问题较多的134个乡(镇)、1170个村,杀出“回马枪”,确保震慑常在。近年来,地县巡察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共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10146个,挽回经济损失1068万元,反馈立行立改问题4029条;移交线索2046件,移送司法机关10人,党纪政务处分396人,其他组织处理477人。
三是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地、县巡察坚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推动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一贯到底;聚焦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坚持以人民中心的发展思想,尤其是巡察期间注重立行立改,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17个;聚焦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作用发挥情况,以及群众对脱贫攻坚成果切身感受作为重要监督内容。
四是加强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指导地、县巡察,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借助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喀什地区县市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和“回头看”巡视的机会,地、县巡察机构开展巡察与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保持密切配合,在巡察对象、内容和要求上相统一,下借上势,形成联动合力,有效助力脱贫攻坚。
五是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监督质量。综合运用常规、专项、机动巡察等方式,打好“组合拳”,专项巡察组以乡镇为重点,机动巡察组以教育、医疗、住建等行业部门为重点,在协作配合、成果运用等方面形成联动;同时,注重利用与审计协作配合机制,“巡审结合”资源成果共享;实践“巡乡带村”方式,提级巡察拟退出贫困村85个,巡察期间直接给村级党组织反馈问题690个,提高巡察震慑力。
六是用好巡察成果,助推脱贫攻坚。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采取“集中反馈+单独反馈”的方式,压实被巡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有关部门和领导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联动整改,推动建立健全制度278项。同时,注重用好用活巡察成果,针对巡察发现脱贫攻坚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治理和分片包联督战督导工作,进一步固化巡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