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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纪委监委

发文日期: 2021-02-25
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纪委监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纪委监委积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度“解剖麻雀”,为喀什地区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近年来,喀什地区纪委监委立足喀什地区区情,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任务,坚持“统”起来抓、“专”起来做,以高质高效专项治理全力保障脱贫攻坚。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发挥引导推动功能。协助地委履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联督战督导工作机制,带动地县乡纪检监察干部把工作做到“户”上,倒排扶贫项目资金、责任作风落实情况,查漏洞、补短板、建制度、促规范;督促协助一体推进农村土地清理、安居富民工程,取消义务工、“五统一”等专项治理工作,累计依规依法清理土地282万亩,年均土地收益14.1亿元全部用于脱贫攻坚,退赔群众款物6100万元。

二是深化专项治理,突出监督实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健全监督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做实日常监督、做精专项监督。深入开展群众工作督导、脱贫攻坚巡回督导、专项巡察,适时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聚焦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各级督导检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等“四大类”重点问题,坚持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相统一,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回访抽查、跟踪问效,确保精准执纪问责。开展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指出的“7+3”突出问题整治,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74条;督促中央六巡、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等反馈问题以及地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共6467条;累计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583件、处分2837人、组织处理8292人,挽回经济损失1.58亿元。注重标本兼治,发挥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推动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累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50份,拍摄警示教育片51部,召开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大会1600余场次,通报曝光扶贫领域案件3700余件;巡审结合,推动完善制度、程序364项;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强对扶贫等职能部门受处分干部的跟踪回访教育,激发担当作为。

三是坚持以身示范,定点帮扶助力脱贫攻坚。带头定点帮扶贫困村5个、常态驻村开展工作30余人,实行全员包联包户,先后协调资金1600余万元,大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扶持特色产业,多途径引进电子、中药种植等企业,建立专业合作社,解决就业岗位1200余个,实现贫困户就业全覆盖,高质量实现帮扶村脱贫目标。

喀什地区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