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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领域重大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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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概况

发文日期: 2015-01-01
通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进一步加快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建设,促进我区林农增收、和谐发展。通过扩大退耕还林面积、大量植树造林,我地区构筑一道道绿色生态屏障,减少风沙侵蚀、水土流失,为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启动之年,国务院批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成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战略举措,是解决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问题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通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可以进一步加快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建设,促进我区林农增收、和谐发展。

喀什地区自2015年开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实施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在喀什开展植树造林、实施退耕还林,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迫切要求,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力抓手。通过扩大退耕还林面积、大量植树造林,我地区构筑一道道绿色生态屏障,减少风沙侵蚀、水土流失,为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喀什地区2015-2020年退耕还林任务完成情况

(一)2015年度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自治区下达喀什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共计14.3万亩,涉及10个县市,我地区2015年退耕还林实施完成面积14.3万亩,任务完成率100%。其中:喀什市0.25万亩,疏附县1.5万亩,疏勒县1万亩,英吉沙县1.2万亩,岳普湖县1万亩,麦盖提县3.4万亩,莎车县2.7万亩,泽普县1万亩,叶城县1.1万亩,巴楚县1.15万亩。

(二)2016年度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自治区下达喀什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共计26.25万亩,涉及12个县市,我地区2016年退耕还林实施完成面积26.25万亩,完成率100%。其中:喀什市0.7万亩,疏附县1万亩,疏勒县1万亩,英吉沙县5万亩,伽师县2.2万亩,岳普湖县3.55万亩,麦盖提县3万亩,莎车县5万亩,泽普县0.8万亩,叶城县2万亩,巴楚县1.5万亩,塔什库尔干县0.5万亩。

(三)2017年度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自治区下达喀什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共计19.40万亩,涉及11个县市,我地区2017年退耕还林实施完成面积19.40万亩,完成率100%。其中:喀什市0.6万亩、疏勒县0.5万亩、疏附县0.6万亩、泽普县0.6万亩、莎车县3.5万亩、叶城县1.7万亩、麦盖提县9.6万亩、巴楚县0.8万亩、岳普湖县1.3万亩、塔县0.2万亩。

(四)2018年度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自治区下达喀什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共计27.20万亩,涉及10个县市,我地区2018年退耕还林实施完成面积27.20万亩,完成率100%。其中:喀什市2万亩、疏附县2万亩、疏勒县1万亩、英吉沙县3万亩、泽普县0.4万亩、莎车县5.8万亩、叶城县2万亩、麦盖提县5万亩、伽师县5万亩、岳普湖县1万亩。

(五)2019年度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2019年自治区下达喀什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共计78万亩,涉及11个县市,我地区2019年退耕还林实施完成面积78万亩,完成率100%。其中:喀什市5.5万亩、疏附县5万亩、疏勒县5万亩、英吉沙县7.2万亩、泽普县0.4万亩、莎车县14.1万亩、叶城县8.1万亩、麦盖提县3.5万亩、巴楚县9.3万亩、伽师县17.4万亩、岳普湖县2.5万亩。

(六)2020年度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喀什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任务为36.65万亩,涉及11个县市,截至目前,各县市已完成造林任务,其中:喀什市1.35万亩、疏附县0.2万亩、疏勒县10万亩、英吉沙县4.15万亩、泽普县0.3万亩、莎车县2万亩、叶城县1.3万亩、麦盖提县4.92万亩、巴楚县0.35万亩、伽师县3.06万亩、岳普湖县9.02万亩。

二、退耕还林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5-2020年自治区下达喀什地区退耕还林计划任务总面积201.8万亩,将下达资金共计318825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按照1500、1600元/亩标准分三年发放,其中:2015、2016年按照1500元/亩标准发放,分别为第一年8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2017-2020年按照1600元/亩标准发放,分别为第一年900元/亩、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补助资金按要求分批次逐年进行发放。

      《十三五》期间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项目总投资19848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2375万元,已兑现53694.29万元,兑现率74.18%;中央财政资金126105万元,已兑现91846.226万元,兑现率72.83%,剩余资金按要求逐年分批次进行兑现。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地区财政局及林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地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支付资金;资金支付由本单位分管,地区领导、主管财务领导、地区财政局等各级部门审批审核,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制度要求;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确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做到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地、县级部门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指导服务等方式,宣传退耕还林有关政策、要求、技术标准等内容,使得广大农户对退耕还林政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退耕还林的积极性。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退耕还林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为了切实加强对工程的领导,地、县分别成立了由党政领导牵头,由林草、发改、财政、水利、土管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职能分工和职责,为工程的实施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严格工程管理,维护工程严肃性

为了充分利用好工程资金,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各工程县市在地块的确定、实施方案的编制、检查验收、资金兑现等方面严格把关,落实张榜公示、签约合同,先设计、后施工,先验收、后兑现,保证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四)科技服务指导,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每年春秋季地区专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组织动员退耕户利用春秋造林季节,加强退耕还林地块的补植补造,确保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标。每年,结合年度造林成活率县市自查、地区核查工作,将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成活率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地区林草局组织指导服务组对各县市各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工作,对各工程县市存在的问题当场反馈、下发督办函,督促各县市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进度。

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取得的成效

经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喀什地区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坡地绿起来了,乡村美起来了,农户富起来了。同时,一“退”一“还”,丰富和拓展了退耕还林承载的社会功能,成为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做出了服务大局的历史性贡献,赢得了社会普遍赞誉,被称为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扶贫工程。实施退耕还林,改变农民传统的广种薄收的耕种习惯,使地得其用,宜林则林,宜农则农,扩大了森林面积。

“十三五”期间喀什地区共完成退耕还林187.5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0.62%,不仅从根本上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现有土地的生产力,而且可以集中财力、物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实行集约化经营,提高粮食单产,实现增产增收。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县市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产业发展现状,有针对性地帮助农户发展经济林果,鼓励农户发展规模林果业,不断拓宽增收致富门路。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揽,紧紧围绕生态扶贫,充分发挥好林业优势,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引导贫困户依法自愿流转退耕还林地。“十三五”期间享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总户数103472户,面积119.35万亩,已落实补助资金188350万元;其中享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贫困户40298户、面积18.16953万亩,已落实补助资金28770.11万元,户均增收7139元;在实现生态效益的基础上明显提高贫困户的经济收益,积极促进贫困户实现增收。

五、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滞留问题较突出。由于造林成活率低,检查验收不达标,造成资金滞留问题较突出。

(二)各工程县虽然成立了退耕还林领导小组,但各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基本上由林草部门独家运作,林草部门负担很重。尤其在资金拨付兑现环节,部分县财政部门履职不到位。

(三)县、乡镇层面对工程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情况掌握不及时,导致不及时报批变更设计,工程实地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内容不相符的问题时有发生。

(四)工程档案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来源:喀什地区林业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