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深圳市委、市政府援疆号召,展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和担当,深圳能源集团与福田区政府、塔什库尔干县县政府签署塔什库尔干县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合作协议,福塔光伏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装机2万千瓦(现已并网发电),二期装机3万千瓦(已开始洽谈项目的后续计划)。一期项目总投资1.74亿元,其中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出资9000万元,深圳能源集团自筹8400万元,项目由深圳能源集团负责建设、管理及运营。项目产生的利润将全部用于塔什库尔干县扶贫工作,扶贫期限20年。该项目于2017年6月10日,取得喀什地区发改委核发的项目登记备案证,8月23日取得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意见,9月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复函同意将项目确定为光伏扶贫项目。2018年5月31日项目并网运行,成为全疆首个集中式扶贫光伏电站。
福塔电站的投产为塔县精准扶贫工作注入了新活力,根据可研项目在不限电的情况下年均满发电量约2903万千瓦时,但经过两年多的实际运营,2020年发电量达到3900万千瓦时,远高于可研。按照当前扶贫电价,年均利税近千万元。全部收益的可分配利润将用于塔县精准扶贫工作,扶贫周期20年,截止目前深能福塔光伏扶贫电站共向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政府划拨光伏扶贫收益1,055.356007万元,塔什库尔干县政府根据本县实际提供公益性岗位331个(保洁员102个、保育员49个、光伏电站管理员11个、户用锅炉电采暖管护员50个、喷灌草场管护员29个、水利设施管护员70个、太阳能提水站管护员20个),惠及贫困户331户(班迪尔乡44户、达布达尔乡49户、大同乡38户、科克亚尔乡9户、库科西鲁格乡15户、马尔洋乡16户、塔合曼乡40户、塔吉克阿巴提镇71户、塔什库尔干乡16户、提孜那甫乡17户、瓦恰乡16户)。
福塔电站将精细运维,争取2021年发电量突破4000万。并积极响应乡村产业振兴,扎实推进二期3万千瓦项目的进展,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奔向富裕之路搭建快车道。